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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防队咋成了私人武装?
原创于: 2011-11-11 08:3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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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防队咋成了私人武装?
闲散一石
10月22日20时许,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联防队员杨喜利私闯民宅,手持钢管,扬言整死居民,不仅对居民家里乱砸一气,还将女主人毒打强奸一个多小时,行为令人发指,全国震惊。特别是事件发生之后,当地社区负责人立即把自己“收容”罪犯、纵容联防队员胡作非为的责任推得一干二净,更让公众气愤。
这起起恶性案件发生之后,联防队这个曾经不太引人注意的组织名气大噪,公众纷纷询问联防队是一个什么样的东东,其队员咋如此残暴?俺也查了一下百度,解释是,根据治保委员会工作的有关规定,治安联防队是在党支部领导下,一种群众性的自防、自治组织、是预防、制止打击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辅助力量。联防队的一切活动均置于基础组织的领导和公安机关指导之下。
如果说,这个解释没有错的话,群众出于自我防卫、防止不法伤害的目的,自行自愿组织起来,维护居住之地的治安秩序,而且在党支部和基层政权领导之下,虽然没有直接的法律依据,但法律也没有禁止群众组成起来在法律范围之内保护自己的利益,比如居委会成立联防队,维持小区的社会秩序,村委会成立联防队,维持农村的生活秩序。但是,反观现实当中的联防队,实际上名不副实,有些联防队实际上越来越超越群众自防的范围,甚至超越法律禁止性规定,不是群众自愿组织起来,而是官员按照自己意志成立队伍,不是由当地居民联防联治,而是招聘外地人管制本地居民,不是履行维持社会秩序的职责,而是成为了私人武装,不是严格遵守法律规定,而是非法的“执法”者,甚至与黑恶势力结成联盟,蜕变成祸害当地百姓的恶势力,走向了群众自治组织的反面。这就说明,有些联防队已经是打着群众自愿、群众自治、维持秩序的招牌从事违法乱纪勾当的非法组织,岂应在取缔之列。
(一)配备凶器的联防队伍。联防队现在成为香饽饽,本来是村委会、居委会组织当地居民起来保护当地居民利益的群众性组织,可实际上成为了一支武装力量,虽然没有配备枪支弹药,但却装备了钢管、铁钎、警棍、电棒等凶器,既不是由群众自愿参加,也不是为了自防自治,更没有置于党支部领导之下,变性为谁掌握谁受益的私人武装。在谁都想不可一世的今天,联防队于是不断发展壮大起来,与城管有一拼。广州市就有10万之众的联防队员,东莞也有10之众,被媒体称为“公安杂牌军”。这让人惊肉跳,这支队伍多么庞大,又装备有钢管、铁钎之类的武器,当地手无寸铁的老百姓岂能不被吓得瑟瑟发抖,他们违法乱纪起来,谁能控制得住?杨喜利发淫威时,如果有人制止,还不当场死于他的钢管之下!这支队伍一旦被别有用心之人利用,岂不成了变相的私人武装!是一支多么危险的队伍。
(二)非法“执法”的联防队员。在一些地方,警察有意无意地把执法权“转让”给治安联防队,联防队员除了巡街、查居住证外,还充当着城管、交警的职能,抓“黑车”、驱逐摊贩、罚款等。很多联防队员缺乏基本的法律知识,不仅维护不了社会治安,反而成为社会的不稳定因素。这就说明,所谓的联防队,实际成了“第二警察”,堂而皇之地在大街上“执法”。这些没有执法权的“执法”人员能有什么规矩,胡作为起来,当地老百姓一点办法都没有,因为他们背后是公安机关,手中又有“武器”。联防队员杨喜利在深圳宝安西乡街径背社区是出了名的,村民说他“性格暴躁,经常打人砸车,没有人敢管”。很难想象,一个本应保护当地居民的联防队员,竟手持钢管、警棍闯进民宅,一通乱砸之后,对一名女主人进行长达一个小时的毒打和强奸。可见,联防队员的非法“执法”是多么恐怖!
(三)凶相毕露的联防队员。在广州有村民反映,联防队员或治保员“执法”时,动不动就挥舞棍棒打人或罚款。在该村生活了20多年的小娟告诉记者,这几年治保队员比过去收敛了一些,但“还是粗暴,称不上文明执法”。有些外来工这样描述治保员查暂住证的粗暴:他们不敲门,一脚把门踹开,这俨然是土匪,怎么可能是群众自治组织?有些企业老板说,前几年收治保费和卫生费时,治保员“收债一样满脸凶相”,看来联防队员的行为与黑社会成员无异。如果黑社会成员与联防队员站在一起,人们还真分不出谁是谁。
(四)与黑恶势力勾结的联防队员。保安不仅“不保平安”,联防不仅不防黑恶势力,反而与一些黑恶势力勾结,制造事端,成为破坏社会治安的一大祸根。如过去出现的楼盘保安、娱乐场所保安殴打市民,典型的如广州白云区石井红星村枪击案,都有联防队员或治安员涉恶的痕迹。时任广州市委副书记张桂芳就曾毫不客气地严厉批评,群防群治队伍中违法犯罪现象时有发生,有些沦为“私人武装”。
(五)自收自支的联防队员。根据广东出台的规定,联防组织活动经费和经济报酬,主要从受益单位和个人收取的治安联防费中解决。这就说明,“以费养队”是联防队的基本制度。联防队员是活生生的人,都长着嘴要吃饭,钱从何而来,自然是各想办法,这个办法就是乱罚款、乱扣留、乱提成,在村民眼中,最直接的就是“他们罚款不开(罚)单”。这种做法与黑社会成员收取所谓的保护费没有差别。2006年3月,广州市民赖先生就因质疑治安联防费收取的合法性将越秀区公安分局告上法庭,由此在法学界引发了一场争论。
(六)素质极差的联防队员。村民私下抱怨,一些联防队员素质不咋地,“能管好自己就不错了”。对此,太和镇的这个村干部向记者吐“苦水”:“联防队员工资不高,你说能招到素质高的人吗?这实在是很为难的。”如此一些游兵散勇、乌合之众,公安机关却越权让他们巡街、查居住证,承担城管、交警的职能,抓“黑车”、驱逐摊贩、罚款,自然是不仅维护不了社会治安,反而成为社会的不稳定因素,成为祸害百姓的势力。
(七)都想控制的联防队员。理论上讲,联防队伍是群众自治组织,可实际上已经成为一种武装力量,谁掌握了这支队伍,谁就是大爷,谁就在当地说话算数,于是各方诸侯都在想办法控制这支武装。从去年2月起,广州市就已开始部署全市群防群治队伍整合工作,其目的是要将全市6000多支共计16万人的各类群防群治队伍统一整合为辅警、保安员、联防队员三支队伍,编制在综治部门名下,交由公安机关管理、使用。这就是说,公安机关开始收编联防队伍,向村委会、居委会手中夺取控制联防队的权力。理由似乎很堂皇,“名称就多达十几种,五花八门,往往是谁组建、谁使用,谁出资、谁指挥,管理与保障脱节,管理与指导脱节。”实际上,还是想扩大自己的势力范围,为公安机关违法办案、越权行事建立保护屏障。正如网友所言,说是公安收编,但一旦联防队员违法犯罪,就找出一大堆理由来推卸责任,一会儿说是临时工,一会儿说是在工作时间外犯的事与公安无关,最多予以解聘,而指令联防队员乱作为的公安警察嘛事也没有。本来由村委会、居委会成立的群众性自治自防组织,公安机关硬是看了眼红,硬是要夺权,将10万之众的“武装力量”收归麾下,使来混乱的联防队更加无法可依,使得这支本来就是乌合之众的队伍更加混乱,杨喜利们这些恶棍岂能不为非作歹?
群体性自治自防组织,应该回归本位,由当地居民自愿组成,在基层政权管理之下,履行维持当地社会秩序,保护当地居民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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